教室裡的法官是老師。
無論是上課還是下課 上午還是下午
總是大小狀況不斷;
以下是房師做的田野調查所歸類如下:
【基礎型】:
A是原告,B是被告。兩人相偕到庭上。
A:「老師,B打我!」
師問B:「你有打A嗎?」
B:「我不小心的。」
師裁決:「好,老師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可是A會痛,你跟A說對不起好嗎?」
B:「對不起!」
好,退庭!
只見他倆"馬上"又開開心心的玩在一起了! -_-"
本案限時處理時間:一分鐘。
【基礎變化型】:
A泣訴:「老師,B打我!」
B在遠方大叫:「才沒有!他亂講!」
「打哪裡給老師看看?」師驗傷。
A挽起袖子:「這裡…」(哇!鐵沙掌再現!)
師傳喚被告:「B!過來!你有打A嗎?」
B似乎見大勢已去,只得說:「是他先打我的!」(耶!那就是有啦!)
師立即裁決:「好,兩個都有錯(有這句話可讓B認罪的甘願一點)。你跟A說對不起!」
B:「對不起。」
師問A:「你願意原諒他嗎?」
A:「嗯。」
好,退庭!
一節課後,他倆又可開開心心的玩在一起了!
本案限時處理時間:二分鐘。
【複雜型】:
A泣不成聲:「老師…B打我!」
B呢?B不見了!
「哪裡給老師看看?」師驗傷。
A挽起袖子:「這裡…」(哇!掌印兼瘀青!)
師三度傳喚未果。
上課鐘響,才見B進教室。
師:「B!來!你有打A嗎?」
B:「沒有!」
師:「可是A說是你,C和D也看見你打A喔…」
B:「沒有,他們亂講!」
師務必親切萬分的說:「是喔?你會不會是忘記了?沒關係,你站到旁邊好好想一想,想出來了再來告訴老師。」
約5~10分鐘,師再傳B
「記起來了嗎?」(B點頭表記得)
師問:「你不是故意的對不對?」(這題B若點頭,就表示人是他打的。耶!終於認罪了!)
師傳A來,請B跟A說對不起。
B:「對不起!」
師問A:「你願意原諒他嗎?」
A搖頭表示內心還有恨意
師:「好,那B再說一次對不起!」
B:「對不起!」
師問A:「你願意原諒他嗎?(寶貝,您滿意了嗎?)」
師一直問到A點頭,才讓B的道歉喊卡。
好,退庭!
只見他們互相瞪了一眼,
這種痛比較久的,則要等明天才會見他們釋懷的玩在一起喔!
本案限時處理時間:20分鐘。
結論:
老師堅持打人者說出「對不起」這三個字,實則因為發現這句話,對小朋友的小小心靈有撫平的效果,它代表了"正義"和"公平",真的非常重要。
被打的孩子往往哭著說:「老師,他沒跟我說對不起!」
只有這三個字才能哄住他們的淚水,其他(包括糖果餅乾等)可是沒什麼用呢!
◎以上調查樣本:一年級。
是否可類推中高年級,則還有待繼續研究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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