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0日 星期五

教室案件處理調查報告

教室裡的法官是老師。

無論是上課還是下課 上午還是下午

總是大小狀況不斷;



以下是房師做的田野調查所歸類如下:



【基礎型】:

A是原告,B是被告。兩人相偕到庭上。

A:「老師,B打我!」

師問B:「你有打A嗎?」

B:「我不小心的。」

師裁決:「好,老師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可是A會痛,你跟A說對不起好嗎?」

B:「對不起!」

好,退庭!

只見他倆"馬上"又開開心心的玩在一起了! -_-"



本案限時處理時間:一分鐘。



【基礎變化型】:

A泣訴:「老師,B打我!」

B在遠方大叫:「才沒有!他亂講!」

「打哪裡給老師看看?」師驗傷。

A挽起袖子:「這裡…」(哇!鐵沙掌再現!)

師傳喚被告:「B!過來!你有打A嗎?」

B似乎見大勢已去,只得說:「是他先打我的!」(耶!那就是有啦!)

師立即裁決:「好,兩個都有錯(有這句話可讓B認罪的甘願一點)。你跟A說對不起!」

B:「對不起。」

師問A:「你願意原諒他嗎?」

A:「嗯。」

好,退庭!

一節課後,他倆又可開開心心的玩在一起了!



本案限時處理時間:二分鐘。



【複雜型】:

A泣不成聲:「老師…B打我!」

B呢?B不見了!

「哪裡給老師看看?」師驗傷。

A挽起袖子:「這裡…」(哇!掌印兼瘀青!)

師三度傳喚未果。

上課鐘響,才見B進教室。

師:「B!來!你有打A嗎?」

B:「沒有!」

師:「可是A說是你,C和D也看見你打A喔…」

B:「沒有,他們亂講!」

師務必親切萬分的說:「是喔?你會不會是忘記了?沒關係,你站到旁邊好好想一想,想出來了再來告訴老師。」

約5~10分鐘,師再傳B

「記起來了嗎?」(B點頭表記得)

師問:「你不是故意的對不對?」(這題B若點頭,就表示人是他打的。耶!終於認罪了!)

師傳A來,請B跟A說對不起。

B:「對不起!」

師問A:「你願意原諒他嗎?」

A搖頭表示內心還有恨意

師:「好,那B再說一次對不起!」

B:「對不起!」

師問A:「你願意原諒他嗎?(寶貝,您滿意了嗎?)」

師一直問到A點頭,才讓B的道歉喊卡。

好,退庭!

只見他們互相瞪了一眼,

這種痛比較久的,則要等明天才會見他們釋懷的玩在一起喔!



本案限時處理時間:20分鐘。



結論:

老師堅持打人者說出「對不起」這三個字,實則因為發現這句話,對小朋友的小小心靈有撫平的效果,它代表了"正義"和"公平",真的非常重要。

被打的孩子往往哭著說:「老師,他沒跟我說對不起!」

只有這三個字才能哄住他們的淚水,其他(包括糖果餅乾等)可是沒什麼用呢!





◎以上調查樣本:一年級。



是否可類推中高年級,則還有待繼續研究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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