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1日 星期二

《愛的五元素》之四:尊重

愛的第四元素-尊重





愛的第四元素-1





如果缺乏「尊重」 則「責任感」很容易變質為「控制」和「佔有」



「尊重」並不是「懼怕」和「敬畏」



依照該自字源(respicere=注視)的解釋



它意指一種能力



一種依照事物原來的樣子來看待的能力







它人是什麼樣子



我就照他的樣子來認識他



認識他獨特的個人性







尊重的意義是說:



我關懷著一個人



就讓那個人依照他自己的「本然」去生長與發展







因此 尊重意含著:



我對他人沒有侵略或剝奪的慾望



我希望我所愛的人



是「為了他自己」而成長與發展



並「依照他自己」的方式成長與發展



而不是要他合我的意



合乎我的用途















愛的第四元素-2







如果我愛一個人



我感到與他合一



然而



我是依照他所是的樣子與他合一



並非把它當作一個合我所用的物品來需要他







十分清楚的



只有當我已經達到了「獨立」的階段



「尊重」才有可能實現







也就是說



如果我要尊重他人



我必須先能自己站立



自己行走 不需要柺杖



不需要控制他人與侵略他人







只有以心理的自由為基礎



尊重才能建立起來



正如古老的法國歌曲所說的



「愛是自由之子」



而絕不是由統馭或想要控制的慾望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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