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第三元素-責任
愛的另一層面即是----責任
在今天 「責任」的意義 往往指的是「任務」
是指從外面所加給一個人的「負擔」
但在真正的意義上
責任是完全「自動」的行為
它的意思是:
我對另一個人之需要的「回應」
無論這需要是否有表現出來
「有責任」的意思是說:
我「能夠」而且「準備好」回應他的需要
一個「愛者」能夠回應他人的需要
他人的生命並不僅是他人的事
同時也是自己的事
一個愛者覺得對他的人類同胞有責任
正如他對他自己有責任一樣
這種責任
以母親對嬰兒的關係來講
主要是對身體的關懷與照顧
在成人與成人之間的愛
它主要是意指對方心理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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