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冤冤相告何時了?

此案是今天熱騰騰在某節下課才發生的,小聰明正試圖讓我明白他的委曲:



(圖註:當時他又來告,我問他口以拍嗎?他點點頭又重新滔滔不絕下去~最後還記得看鏡頭,真是豪塞雷呀!)

請把此檔重覆放送至少15次(想像是不同人的臉,但感覺差不多),就是阿停現在每節下課的實況

同學聽得懂他在講什麼嗎?

媽呀~他這一狀到底是在說自己有什麼苦處啊??@@~



聽完,放下相機,我只是很好奇的問:「那你告訴老穌,你覺得自己到底跳得好不好咧?」



他不料有此一問,好像突然一整個心虛起來

只是眼睛看著地板輕微的搖著頭



因為已經上課鐘響,我起身後,只拍拍他的肩膀跟他說:「那趁這個週末快把跳繩練好吧!」不然女生都不跟你玩!老穌就又要苦了~><






與原導師交接時,最後在我離去前,他欲言又止忍不住脫口而出的最後一句是:「對了房老穌!我們班有一個很大的特色,那就是他們都很愛『告狀』,哈!不過我想這也是三年級的最大特色吧?!」???



媽呀~!這一週多下來,果然不假--



就阿停這幾日的初略統計

這一班每節下課平均案件大概是15~20件左右

上課仍有案件四起,內容大概是:



「老穌!他罵我…!」



「老穌!他推我!」



「老穌!他踩到我的外套又不說對不起!」



三年級還很單純,不過口條、邏輯已經發展伶俐的他們,話還真的不少~

大案不多(就鎖定15號做漣漪擴散)

小案不斷

這些小案是小如牛毛到就算妳漏聽一件也不會對任何人有啥任何影響的狀況

通常叫『被告』去向『案主』道歉就能解決

等老穌的一句公道話也是他們報案的目的--『XXX不該這樣做,跟OOO說對不起!』

雖然只是一句話,但老穌不是鐵人,這麼多的案件也實在讓人應接不瑕啊!><




接班後立即新開條款,明訂告狀原則,為:『在告別人之前,請先想想自己!』(房老穌跟小朋友的解釋是:「如果你在告的這件事你這輩子從來沒有對別人做過,就可以火速來告!不然請你三思。」)





不知道是不是前世相欠債今生今世才搞在同一班

無論如何,我已深深體悟到,告狀也是証明自己存在的一種方式



不過同學,你們在老穌心裡已經開始很有位置了,請不要不斷的一再的証明自己的存在感好嗎?



快腦神經衰弱的老穌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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