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1日 星期二

《愛的五元素》之三:責任

愛的第三元素-責任





愛的另一層面即是----責任



在今天 「責任」的意義 往往指的是「任務」



是指從外面所加給一個人的「負擔」







但在真正的意義上



責任是完全「自動」的行為



它的意思是:



我對另一個人之需要的「回應」



無論這需要是否有表現出來







「有責任」的意思是說:



我「能夠」而且「準備好」回應他的需要







一個「愛者」能夠回應他人的需要



他人的生命並不僅是他人的事



同時也是自己的事



一個愛者覺得對他的人類同胞有責任



正如他對他自己有責任一樣











這種責任



以母親對嬰兒的關係來講



主要是對身體的關懷與照顧







在成人與成人之間的愛



它主要是意指對方心理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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